一般来说电子产品都是有辐射的,制氧机也不会例外。不过制氧机辐射是非常小的,只要不是长期持续不间断的使用,辐射是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的。那么针对不同患者,吸氧时间也不同,具体吸氧时间如下:健康的孕妇及家人可以每天吸氧1小时。糖尿病病人每天吸氧2-3次,每次1小时。
没有辐射。家用制氧机是物理制氧,利用分子筛可吸附性能,将空气中的氧气和氮气进行分离,氧气通过压缩机压缩进储氧罐,通过出氧口排出机器,供患者吸取,氮气将被排到空气中,所以说没有辐射。
L制氧机属于家庭保健机,是家用电器产品,出氧量上升时氧浓度小于93%,不能持续运转,主要适用于保健和亚健康人群吸氧使用。3L制氧机属于医用制氧机,可作医疗急救使用,出氧量上升时氧浓度大于等于93%,可以365天持续运转,适用于轻度呼吸系统疾病、三高人群、孕妇。
医用级制氧机的氧气浓度需要稳定在(90±3)%,即氧气浓度稳定在87%至93%之间,并且进口的氧气浓度标准制氧机略高于中国规定的氧气浓度标准。氧浓度通常稳定在(93±3)%,即氧浓度在93%和96%之间。
医用制氧机氧气浓度是多少《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以空气为原料,利用分子筛变压吸附工艺生产的氧气。这种氧气的氧浓度为90%~96%(V/V),剩余的组分主要是氩和氮。一般来说,会规定医用氧气必须达到93%才算标准,才能在临床救治中投入使用。
有区别,医用X光是单一的,不会有碘131和铯137。强度也是安全范围。因为医生是要活命的。
而对其他医学检查来说,一般四肢做一次X光检查要接受的辐射量为0.01毫西弗特,腹部为0.54毫西弗特,骨盆为0.66毫西弗特,腰椎为1.4毫西弗特,上消化道为2.55毫西弗特。以此推算,因为医学检查导致健康人群患癌的风险在千万分之一到十万分之一之间。
XRF仪器是有辐射,XRF的辐射量很低,功率很小。X射线在穿透人体时,会对人体产生轻度危害,引起人体生物大分子及水分子的电离和激发反应,产生知有害效应,无任何防护的照射就会对人体造成射线损伤。射线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绝大部分会长期潜伏在体内,破坏免疫系统。
医院中只要涉及拍片的,比如B超,x光,都是有辐射的。医院拍片门口会有提示,儿童孕妇或者育龄妇女都要远离,防止电离辐射的字样。其他一般都很少有辐射。拍片以后,最好两年内不要再去拍片,因为辐射影响大。
严重辐射的主要有CT、核磁、放疗设备、X光等。其他只要是机电类产品均有电磁辐射,只不过程度要小些。还有一些微波、激光、超声等设备也有一定的辐射。
- 医疗用电磁辐射设备:如短波、超短波理疗设备(高频理疗机、超短波理疗机等)。- 科学研究电磁辐射设备:如电子加速器、超声波装置以及电磁灶等。 交通系统的电磁辐射干扰源包括电气化铁路、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
医疗用电磁辐射设备:主要为短波、超短波理疗设备,例如高频理疗机、超短波理疗机、紫外线理疗机等。科学研究电磁辐射设备:主要为电子加速器及各种超声波装置、电磁灶等。交通系统电磁辐射干扰,包括:电气化铁路、轻轨及电气化铁道、有轨道电车、无轨道电车等。
医疗用电磁辐射设备:主要为高频理疗机、超短波理疗机、紫外线理疗机等。科学研究用电磁辐射设备:主要为电子加速器及各种超声波装置、电磁灶等。 交通系统电磁辐射设备,包括:电气化铁路、轻轨及电气化铁道、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该可以在异地承包车间生产产品,只是需要满足相应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资质。
2、目前,国际上一般采用25kGy作为灭菌剂量,只有丹麦、瑞典等北欧国家采取了40~45kOy。近几年来,随着GMP的实施,极大地降低了初始污染程度,故有些国家(如美国)许多产品采用了低于25kGy的剂量,日本选取剂量的范围为15~25kGy。
3、第十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采购医疗器械时还应注意:(一)供货商所提供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必须涵盖拟供给产品的范围。
辐射许可证通常是指涉及辐射源或放射性物质的活动或设施需要获得的许可证或认证。辐射源包括核反应堆、放射性同位素、X射线装置、加速器等,用于医学、工业、科研等领域。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还应当配备质量控制检测设备,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至少有一名医用物理人员负责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环保局《关于委托办理辐射审批的批复》鲁环发【2008】54号。办理内容辐射安全许可证材料预审: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